虽然按理说林星应该是这场狂欢的主角,但在护卫的阻拦和伊夫利特的威慑下,没有任何人来打扰他,甚至还主动将狂欢的场地向营地外挪动了几十米,生怕影响了林星的休息。
……
林星一觉醒来已是清晨,伊夫利特不知何时已经消散,只有阿布用他的肚子当做枕头睡得正香。
林星撑起身子才发现身上居然被盖上了一条毛毯,而昨晚唯一能接近自己身边的也只有阿布一人,他再看阿布那张毫无表情的大脸时不禁神色柔和了不少。
营地中弥漫着一股青烟和露水的混合味道,大概是因为昨晚彻夜狂欢的关系,大多数人此刻都在帐内熟睡未起,营地之内只有几个烂醉如泥的酒鬼东倒西歪的席地而眠,睡梦中不时还发出一声吆喝声。
“哦?你起来了。”
林星闻声回头看去,只见佣兵队长约瑟夫正从身后的方向向他走来,手中还提着几只野鸡,似乎是刚刚打猎回来。
“约瑟夫先生,你早。”林星笑了笑,客气的打了个招呼。
“叫我约瑟夫就好了,怎么说我这条命也是你救下的,你太客气会让我觉得很不自在。”约瑟夫笑着举了举手中的野鸡,“为了庆祝昨天晚上死里逃生,今天做鸡肉粥吃,有兴趣一起来吗?”
说是帮忙,事实上林星连个打下手的都算不上,无所事事的他看着约瑟夫将野鸡拔毛并开膛破肚,最后切成小块下到滚开的水中,才苦笑一声道:“我忽然觉得你像一个厨师多过像一个佣兵。”
“如果你每个月都有二十几天生活在野外的话,相信手艺也不会比我差多少的。”约瑟夫用木勺不断搅着锅中的粥,不时的在锅下添上几根干柴,“能做佣兵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拥有一个铁打的胃,不管多奇怪的东西吃下去都能没事;另一种是拥有一手好厨艺,不管多难吃的东西都能做成美味珍馐。我这人享受惯了,当不了第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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