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既然人的意识,已经无须再与身体绑定,这种对皂人之外在的抵触、厌恶,就无须再遮遮掩掩,即便“任何以当事者无从选择的特质,而加以迫害的行为,都是束棒斧”,然而今天这一切都可以任选,难道不是吗。
皂人的身体特质,究竟是“美”,还是“丑”,这一点方然并未越俎代庖,也没打算把自己的好恶强加于人。
相反,他只是提醒同类们时代变了,他们再也无须再口是心非、自欺欺人,
而完可以为所欲为,同时,又不伤害任何一个人。
明明高下有别,为妥协、维持,而营造虚伪的审美大环境,这种做法在旧时代只是一种无奈之举,方然能够理解。
毕竟,任何人在得知自己的身体,被视为丑陋,而自己又无力选择、改变时,都会感到深深的绝望,继而出离愤怒,想要推翻这一切(在他、或者她自己看来的)不公,继而让文明陷入内乱的漩涡。
然而另一方面,审美,植根于内心的客观规律与观念迁延之杂糅,
又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违拗的东西。
谈到这里,说话间,方然想起了久远过去,印象深刻的一幕,在某届奥运会上,评委们把艺术体操金牌颁给了肌肉强壮的皂人选手,而让其他身体更具美感、表演更具魅力的白皙选手们,屈居其下。
这种做法,实质上,便是一种典型的无奈妥协、郑智正确,只不过在那时代,并无任何人有勇气站出来明言。
艺术体操,一种只限女性参加的项目,根本上评价的是美。
高难度的动作,肌肉发达,自然更容易做得出来,然而这真的就是“美”吗,不用强辩,世界男性的选择早已尽在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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