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另外四人一脸疑惑。

        “苏珊,你是布鲁斯威利斯、黛咪摩尔的朋友,你应该知道罗兰的习惯。”

        史蒂文-索德伯格耸肩说:“罗兰的喜好你又不可能不知道,的《喜宴》、《饮食男女》,大卫-芬奇的《七宗罪》,弗兰克-德拉邦特的《肖申克的救赎》,这些都是他发行的电影,而这些电影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全版权。”

        “虽然都是买断,投资人和创作者无法从后续的收入里分到一分钱的利润,但同样,全渠道发行也给这些创作者们带来了大量的名气。”

        “接了《理智与情感》,大卫-芬奇紧接着拍了《心理游戏》。”

        “对于尚未成名的导演来说,名气才是最重要的东西,所以这时候的利润,其实是你们投资方所要考虑的事情,和他们没有关系,因为我建议他们交出版权。”

        如此话语,让诺兰一家子慎重点头,而苏珊-托德,则是面露尴尬。

        作为一个投资人,她不可能不为公司的利润所考虑,但正是因为瞧见了利润,所以她才更想把诺兰一家子绑在战车上,因为全版权交易和单版权交易,那可是两个概念。

        一部私募基金产出的投资额四百五十万的电影,买断交易的价格,最起码也得百分之一百一才能不亏,也就是四百9十五万,因为其中的百分之十,是给基金投资人的回报,而在往上炒,就是公司的纯利润了,能拿多少,全凭嘴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诺兰一家子愿意把的拍摄版权,电影的翻拍版权,衍生剧集的制作版权放入其中,那么投资方能够拉伸的空间,就很大。

        可如果他们不愿意将这些版权放入其中,又或者说他们愿意单独送给购买方,那么……

        私募基金投资方能谈判的空间,就相当的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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