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数字虽然比正常的经纪约高出了数倍,但罗兰并不在意。
如果对方需要的话,二八分掉个头都没关系。
钱赚的再多,不还是拿来花的吗?
若钱能买来泽米基斯徒弟,斯皮尔伯格徒孙的身份,那会有无数人自掏腰包,直扑而来。
更别说,在经纪约签下之后还没一个月,对方就已经帮自己拿下了《终结者2》!
和这些用钱都买不来的机会相比,钱又算什么?
重点是,对方只和自己签了两年。
两年以后,有两个史诗项目打底,重新签约之时,自然不会是这个价码。
而且,六十二万对于斯皮尔伯格这些家伙而言,真的就是象征啊。
拿钱意思意思,向别人证明你是我的人,至于真要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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