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们调查,村民说,这个人来这里有七八天了。他租的房子,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租的。但是房子租了后,那个女人便没有再来过。”

        曹宁问:“有人看到他离开吗?”

        “有,而且是几个人。二点半钟左右,有人看到他背着一个袋子离开了村子,在村子坐上黄包车走了。”

        “两点半钟?”

        曹宁喊来了魏斌:“魏斌,你进我的办公室,时时是多少?”

        魏斌说:“处座,是两点三十二分。”

        井上五郎问:“你怎么这清楚?”

        魏斌说:“我的手表前几天甩坏了,所以,我对时间很感注重,我进去后,处座挥手让我坐,然后他的手拿着茶杯。这时,我看到了处座的手表时间是两点三十二分。”

        井上五郎想了想:“我接你的电话的时间应该是两点三十五分以后。”

        曹宁说:“魏斌报告时,是两点三十二分,而嫌疑人离开的时间,是两点三十分。也就是说,这个情况不是泄密造成的,你确定是两点三十分?”

        后面的话,是曹宁问警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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