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懂得怎么去打动别人,哪怕像哈希姆这般在自己心里竖起高墙,也抵挡不住那份发自灵魂深处的自信以及伴随着自信的无以伦比的诚意。
一瞬间,哈希姆恍惚以为自己见到了另一个激昂的斗士,一个对他而言至关重要的亲人。
哈希姆的全名叫哈希姆因里奥迪斯普拉,出生于佛德角群岛,是岛上土著普拉亚族的酋长之子。
他的部族世世代代繁衍在群岛上,平日以渔、猎为生,业余时间也会客串一下海盗,做一些劫掠的勾当。
二十一年前,哈希姆还没有出生,他的父亲还不是酋长。
在成为酋长以前,他的父亲是族中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有智慧,有力量,有男人的拥戴和女人的爱慕。
他有一支由拥护者组成的狩猎队伍,常常驾着独木舟在佛得角航线的偏远处打劫白人商船,然后拷问出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搬空以后,杀人沉尸。
那一天的开场也差太不多。
他在群岛以北的海域像往常一样抢下了一艘偏航的商船,只是这次不等他拷问,船的主人就主动地站了出来。
船主人是一位面容温和的年轻白人,家乡在遥远的瑞士联邦,自称是伯尔尼州的洛维登斯伯爵。而且他根本不是商人,此番出海只是打算带着即将分娩的夫人看望一位珍重的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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